第二十六章 可怜之人,可恨之处-《大学妖鬼实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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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附身?不是楚芸被附身了吗?怎么这个也……”

    林国安有些吃惊,他没想到一天之内会遇到两个被鬼魂附身的人。

    “都被附身了,不过不一样,李思涵是想借助肉身传达信息,这个……直接夺舍。”我解释起来,却又补充道,“而且,附身在黄龙身上的鬼,是杀害李思涵的凶手。”

    这下林国安原本已经平稳的情绪又激动起来,近乎疯狂地抓着我的肩膀,追问道:

    “怎么样了?!那只鬼怎么样了?!”

    我有些无奈,面前这位业务能力没得说,就是激动起来喜欢晃人。

    “林队,林队,你先别激动。”

    我拨开林国安的手,揉了揉自己被抓的发酸的肩膀,继续说道:

    “那只鬼已经被我处理了,不过你们知道他的身份了吗?”

    林国安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头,从怀中掏出一份文件,递给我。

    我翻开扉页,赫然是那张恶魔的脸庞。

    “许伟,男,25岁,无业,父母离异,随母亲生活……母亲是皮·条客,十年前扫黄打非的时候被抓了进去……许伟变得暴躁,而且对女性极为不满……”

    一张A4纸不大,零零落落地记载着许伟一生的故事。

    “是个可怜的人。”

    林国安有些黯然地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”

    我补充道。

    单看这张纸上的记载,许伟的确是个身世凄惨的人。父母离异,十五岁的时候母亲入狱,没有人知道他因为母亲的问题被身边人嘲笑了多少次。青春期的男生,得不到自己最想要的认可和接纳,久而久之就将所有怨气发泄到自己入狱的母亲身上,开始憎恨像母亲的女性,开始欺负女同学。到后来,憎恨所有女性。

    但是,这些并不能成为他犯罪的理由。

    没有人想犯罪,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犯罪的理由,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。但若都是依据这些所谓的困难判他们无罪,那这个世界就会与地狱无异。

    法不讲情。

    我合上文件,递回给了林国安。从后腰的裤兜里掏出那团包裹着许伟魂魄的灵力,托在手心上。

    “这是?”

    林国安有些疑惑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许伟的魂魄,是他轮回的凭证。”我解释道,“我答应李思涵要让她见见杀害她的那个人。”

    显然林国安对这种事情并不太懂,也只是附和地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他说道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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