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 挽歌-《狐主万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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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她却没有回答,然而下一瞬发生的事情,却让我此生难忘。

    却见白光一闪,我怀中抱着的人,居然变成脸一只小奶狗,这只小奶狗,与记忆中的那只小奶狗恰恰重合。

    我彻底呆愣了。

    “希望今天的一切,你都能够忘记,木昔年是狐族少主,而今笙只是普通的人类,你们,永远也不可能。”冰冷的声音传来,我却听不到任何了。

    最后,她带着胖胖走了。

    带着那只小奶狗走了。

    那时我才明白,原来当年捡的小奶狗从来都不是小奶狗,而是小奶狐,我以为拐到的小傻子从来不是小傻子,而是狐族少主。

    想来他一直一来与我保持着距离,许是因为他的身份。这是我才懂得之前他与我说的那句话:不敢与我接近,是因为心中有鬼。这鬼,大概便是他的爱。

    四周飞扬着萤火。就像那天他送我的江上星辰。难怪我从来没有同他说过我喜欢星星,他却知道。原来他是当年那只小奶狗。

    回想当年,山林之间,竹屋小院,我们曾坐在院前看过满天繁星,数过漫天流萤。

    那时,过往,与现在。

    此时,正漫天流萤,恍如过往。

    我的生活,又平平淡淡,简简单单了。

    窗外古樟又发新芽,新芽又绿成过往。阳光下,春去,夏来。轰轰烈烈经过了一场学院大比,勉勉强强拿到了毕业证书,可到底失手,没能取得A级学员。

    于是,我也不得不回到古族去了。那个我不愿踏足,却最终要回去的地方。

    今年盛夏,我又走进塔卡的校园,看古木葱茏,那栋古老原始的状元楼又搬进新生的面孔。那片小树林依旧落叶满径,浸润了扑鼻木香,混着泥土,和回忆,风中摇曳时,依稀可见树林阴翳下白衣少年郎脸上挂着的阳光般明媚的笑。

    “小姐,该回去了。”父亲派来接我的人到了,而我也不知在这里傻站了多久,脚都微微发麻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了,你先走,我还有样东西要留下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我还有样东西,他走之后,一直想要给他的东西。

    记得某个周日的下午,阳光明艳,我们坐在一片小山林里,任由温暖的光芒洒落身上,那时,我们约定以后要一起在一座青山上,盖一座小房子,一生一世,长相厮守。

    很长一段时间,我都以为是他的花言巧语,后来我才明白他话里的深沉。

    于是,也没有什么,就是最开始时,我用一个牛皮小本子写了一封他以为是情书的绝笔书,开始了我们的故事,现在,我再用这个牛皮小本子埋葬我们的过往。

    在我们第一次牵手的那棵树下,我挖了个小坑,恰巧能够容纳,然后用泥土将它掩埋……

    我本来想再给他写一封信,可到最后,什么也写不出了,最终,只能潦草写了几笔:

    沉水余香绕清梁,淡笔浓墨纸上香。

    若得青山长相守,与君世世共君老。

    风过时,仿佛唱起日暮的挽歌,可否有人缓缓归来?

    (第一部完)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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